公司证件遗失登报声明
登报声明遗失后如何进行补发?登报声明什么时候能办?根据地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遗失营业执照、公章等登记手续的暂行规定》,在发生遗失后,应当由登报声明作废。遗失营业执照、公章等登记证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自遗失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营业执照、公章等登记证件遗失登报声明;遗失工商营业执照、公章等登记证件的,自本声明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营业执照、公章等登记证件注销登报声明。登报声明丢失后要及时到报社办理登报声明。如果是因为材料不齐全或者是单位和个人自身原因导致遗失的话,一般会选择在报纸上进行补发。这样可以**您遗失过后的件不会再次出现损坏或者丢失,更不会影响以后的工作生活。另外大家在补办工商营业执照、公章等手续**定要先将副本收集齐全再办理登报声明手续。登报声明一般有两种方式:丢失补发和挂失作废。